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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2023-02-17 09:43:58 来源: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含申请人在内的的自然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1份(含户口本首页);

  3.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在《申请表》“住房证明”处盖公章,经办人、法人签字。

  5.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证、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

  6.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一二三级残疾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65周岁以上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及有重大疾病成员的家庭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

  7.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2、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申请人市区常住户口须满1年。

  4、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参照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2、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户籍(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的居住证;户籍为市区及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高新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4、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5、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6、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申请人申请前1年内连续6个月或申请前3年内累计12个月在市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申请时正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单位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被列入企业名录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

  8、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如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劳务派遣的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特殊证件证明:纳入优先配租的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明资料。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所有资料均用A4纸,并且不得涂改。凡涉及有年限限制条件的,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之日起 30日内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经核实,对未如实申报的,取消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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