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是有共房申请权的。
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住房不达标或无房、因病、因残经济生活困难市民的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向政府申请获得。
共权房申请人需取得晋城市城区居民户口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符合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条件:家庭年人均支配收入低于2.7万元。家庭总资产低于34万元,退役、现役军人家庭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危房(C、D级),可申请公租房。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低于20_,家庭住房面积低于60_,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廉租住房、公租房等政府性公房),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用于维持生活的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车(用于维持生活的营运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