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置房如何收取物业费?昆明市住建局回复来了
近期,网友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空置房物业房收取规定?物业费如何计算收取面积?对此,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
网友称
关于昆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是否有明文规定?是否有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是由政府哪个部门在管理?
领导留言板截图↑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一)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问题,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及非住宅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其中并未对空置房物业费有相关规定。
(二)关于由政府哪个部门管理的问题,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的通知》,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经招投标中标或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住宅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领导留言板截图↑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建议,“目前物业管理费都是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来算的,个人觉得不合理。套内面积不应该算在内,物业方只打扫公共区域,因此应该只能收取公摊面积的部分才合理。”
对此,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如上回复。